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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技术中心区域安全责任制

发布时间:2020-09-18 来源:信息技术中心 阅读次数:

      为科学、有效地管理中心机房,确保网络系统安全、高效运行和使用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      1.网络与服务器机房管理岗人员做为机房管理员,是机房的设备正常运行安全、各类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安全、机房供电安全、防火防盗、机房环境等第一责任人。

      2.机房日常值班,由信息技术中心的系统管理员轮流担任,值班人员负责监控机房温度、湿度、网络及相关设备、系统的运行状态,并填写机房值班日志。如发现问题,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,并向中心领导报告。

      3.非信息中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机房,不得擅自变动机房设备、资料和相关物品。确因工作需要,必须填写《机房作业申请表》,经信息技术中心领导批准后,方可在系统管理员的协同下进入机房进行有关操作。

      4.机房内严禁吸烟,严禁携带腐蚀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进入,机房内物品不得随意挪动。系统管理员要熟练掌握防火器材的操作。机房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消防设备,空调设备、UPS设备、电池设备的运行情况,保证机房运行环境良好。

      5.硬件设备要注意维护和保养,做到设备物卡相符(设备卡上记录设备名称与IP地址)、设备使用状态记录完整。建立机房登记制度,对本地校园网、一卡通专网的运行情况建立档案。

      6.未发生故障或无计划变更时,系统管理员不可对机房内设备进行随意更改。如有故障或变更,应将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记录并通告信息技术中心领导。

      7.中心机房内服务器、交换机的账号、口令、端口、IP等安全信息不得私下扩散给信息技术中心以外的人员。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告知这些信息,必须由申请人写出书面申请,经信息在技术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,方可在有限范围内和有限时间里提供批准范围的信息。用完后及时收回并修改。

      8.机房内托管设备出现异常需及时通知委托方,由委托方出面处理并做好记录。在多次(二次)通知委托方仍未处理的情况下,机房管理员应填写《服务器故障整改通知书》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的主管领导,直至问题彻底解决。

      9.机房发生突发事件请按照相应的《信息技术中心突发灾难事件应急处理预案》、《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停电应急处理预案》、《信息技术中心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理预案》操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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