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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办证

发布时间:2021-09-23 来源:图书馆 阅读次数:

校园卡办理规则

1.办证对象范围

1)A类校园卡:

凡没有办理校园卡的本校教工,须提交经人事处盖章的校园卡申请表,学生凭本人学生证申请办理校园卡,并缴电子版一寸彩色近照和制卡费20元,三至五个工作日后领取。有效期为在本校工作和学习期间;此类校园卡可按图书馆外借规则执行。

2)B类校园卡:当年毕业留校考研的学生

当年毕业留校考研的学生,可凭原就读院系开具的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,押金100元、制卡费20元方可申请办理校园卡。此类校园卡只允许入馆阅览,有申请实名制阅览座位的权限,没有借书权限。校园卡的有效期是次年的2月。有效期满后需退回校园卡方可退还押金。

3)C类校园卡:学校各单位的进修人员、访问学者和科研合作人员等

学校各单位的进修人员、访问学者和科研合作人员等人员凭学校领导和图书馆馆长的批条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制卡费20元等办理校园卡。此类校园卡在图书馆可借图书15本,借阅时间为30天,可续借2次;有效期满后需退回校园卡。

附:因图书财产属学校固定资产,此类读者若档案关系不在本校,则需出具进修、访问或科研合作单位的财产担保书或个人交付每本200元的押金,以保证图书财产不受损失。

4)D类校园卡:图书馆合作单位的有关人员

图书馆合作单位(例如图书供应商等)的有关人员,由该单位提出申请,凭该单位与图书馆联系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和馆长的批条、缴制卡费20元方可办理校园卡;此类校园卡只允许入馆阅览,没有借书权限,在有效期满后需退回校园卡。

2.办证时间和地点:

图书馆总馆一楼服务台

周一至周日 8:00—22:00

3.休学后复学的学生,须提交院系的复学证明方可延长校园卡的有效期。